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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表彰为2013年度“文明单位”

  • 作者:邹红山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4日   浏览:次    字体:

 

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表彰为2013年度“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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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岭林场党委主办                     2014年2月14

 

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表彰为

2013年度“文明单位”

 

(通讯员邹红山报道)  近期,宜昌三峡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夷陵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13年度“文明单位”。近几年,大老岭以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构建生态大老岭、活力大老岭、开放大老岭、和谐大老岭,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为此连续两年获得“文明单位”称号。

一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形成强大精神力量。2013年,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有声有色。45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组织道德讲堂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加强理论学习,撰写调研文章38篇,调研文章《着力推进大老岭跨越发展》被市委主办的《三峡瞭望》第3期刊载;扎实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弘扬“艰苦求索、团结奉献”的大老岭精神,促进全局形成了风清气正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动力,掀起发展新高潮。抢抓旅游发展、三峡后续规划、对口支援新机遇,实现了多元突破,跨越发展。2013年,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危旧房改造项目新宫宿舍楼主体工程完工,千斤园村办公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千斤园3组至2组等3处公路完成改造;陷马池和情人湖两座小Ⅱ型水库整治工程、新宫安全饮水工程竣工;盘龙岭景区、三峡云顶景区建成并投入运营;战胜30年一遇特大暴雨灾害,水毁设施基本恢复;林业科研监测工作取得新突破,“森林薇菜丰产栽培技术”获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宜昌市空气负氧离子资源监测评估”获省科技成果证书;鸟类环志深入开展;日本落叶松种子园完成定植建园工作;资源保护与培育取得新成效,实现连续44年无森林火灾的成绩。

三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自开展创建区级文明单位以来,大老岭先后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教育基地、高校产学研基地。2013年,大老岭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国家林业局授予大老岭国家森林公园“中国最美森林旅游景区”,还获得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优秀集体、宜昌市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宜昌市移民工作先进单位、宜昌市林业系统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宜昌市巾帼示范岗、夷陵区平安单位等荣誉;千斤园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宜昌首届最美乡村、全市林业科技示范村;1人次被评为宜昌市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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