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单位荣誉

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表彰为2013年度“平安单位”

  • 作者:邹红山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4日   浏览:次    字体:

 

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表彰为2013年度“平安单位”

 

 

279

 

 

大老岭林场党委主办                     2014年2月14

 

 

 

 

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表彰为

2013年度“平安单位”

 

(通讯员邹红山报道)  近期,宜昌三峡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夷陵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13年度“平安单位”。近几年来,大老岭以构建平安和谐新林区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工作,取得了无森林火灾、无刑事案件、无群体事件、零上访的显著成绩,实现了“一方平安”,为此连续两年获得“平安单位”荣誉。

始终把“一方平安”作为保稳定保发展的根本来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体系。大老岭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办,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林区建立健全了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旅游安全管理、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等制度,机关内部制定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门卫管理、消防安全、信访管理等制度。

始终把加强森林防火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资源安全。大老岭是国务院三峡办确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林木种子战略储备基地,国有林地面积10万多亩,森林覆盖率98%,森林蓄积量48万立方米,生态地位重要,保护责任重大。大老岭始终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作为干部职工的基本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实现了连续43年无森林火灾的成绩。同时开展打击公山上种植天麻和滥捕乱猎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了森林资源安全。

始终把办好民生实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促进了林区和谐。大老岭将千斤园村纳入总体发展规划,提出“旅游名村、生态新村”建设思路和目标,兴修公路、水利、农田等基础设施,推广“一建三改”,绿化、美化居住环境,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同时鼓励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林下经济和有机产业,农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按照“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移民满意,维护稳定”的总体思路,落实移民后扶、居民点改造等移民政策,实现了“稳得住、能致富、零上访”的目标;开展社会帮扶,将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困难村民共127人纳入市级低保和救助范围;全面落实农村良种补贴、合作医疗、农民养老等惠民政策;争取捐赠,建立花怡北教育基金,帮扶林区子女上学40人(109人次),促进群众安居乐业。

始终把加强安全生产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新林区的重点来抓,保证了区域平安。大老岭下辖虾子沟码头、太平溪移民点、市木材厂、千斤园农业村、大老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电站、垃圾填埋场等多个生产单位,生产类型多样,安全生产范围广,战线长,责任重。大老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统管”的原则,明确责任,长抓不懈,以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同时定期检查、完善安全设施,防患于未然。

 

 

首页 | 信息公开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党建群团 | 资源管理 | 老岭风采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宜昌三峡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      联系电话:0717-7501119

ICP备案:鄂ICP备15013358号-1       邮政编码:443000

技术支持:华亿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