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林场召开第五届一次职工代会,副场长吴方华同志代表林场委会作题为《团结奋进,为了灿烂的明天》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了九二年度的工作指导方针为:以营林为基础,以石材开发为重点,多种资源综合利用,经济全面发展,实行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双向控制。
三月,宜昌地市合并,实行了市领导县体制,林场随之更名为湖北省宜昌市国营大老岭林场。
五月,林业部以林造批字[1992]24号文批准成立大老岭国家森林公园。
六月,林场与四川长江木材调运局联营在宜昌(虾子沟)成立了宜昌长江木业联合总公司。
八月,张鲜艳、余运龙同志任大老岭林场副场长。
九月,林业部以林造批字[1992]60号文同意在宜昌大老岭开展试猎。
十二月,林场被评为全国国营林场5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