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落实《暂行办法》
全面传导夯实“两个责任”
6月14日,宜昌三峡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湖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慎东上了“读懂《准则》》《条例》 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专题党课。
会上,在组织学习《湖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原文的基础上,徐慎东强调,省委刚刚出台《湖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是省委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一个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我们作为林业基层党组织要参照执行。我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位班子成员负有分管领导责任。责任追究办法分别对党委集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按照党委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从轻减轻免除追责和从重追责等情形也给予了明确。各班子成员要认真按照年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使文件精神真正入心入脑;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争创“两为”干部;要稳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为四个大老岭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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